现场勘验
采集水样
2019年4月19日,水务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昆玉河慈寿寺地铁附近向河道排污,监察员到现场发现,河内可见白色污水排出。分队联合排水集团和河湖处、以及曙光街道河长办一同进行排查。经排查确定污水是由附近的琨御府小区排出的,小区物业管理为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过仔细排查最终发现污水流入昆玉河的原因,一是琨御府小区冲刷地面的污水(含水泥)流入雨水调蓄池,调蓄池溢流进五路居南街雨水管道19号井;二是琨御府小区污水管道堵塞,该小区4号楼的污水管线堵塞,造成高水位运行,导致污水渗漏入五路居南街雨水管道9号井至10号井之间,最终通过雨水管道流入昆玉河。
此行为对雨水管道造成了损害,对昆玉河造成了较大程度的污染,危害后果严重。违反了《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属违法行为。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认定无异议。分队制作了询问、勘验笔录,2019年4月23日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水监责字2019第252号),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
2019年4月29日,经复查发现,当事人已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改正,停止了违法行为。2019年4月29日,监察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已经行使了陈述、申辩权利,承办人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鉴于当事人排出的污水持续性入河一个多月,对河道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危害后果严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2019年6月11日,监察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水监罚字[2019]第101号): 对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19年6月18日到银行缴纳了罚款,此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