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提供监督保障。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对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参与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相关培训;承担本市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下设7个科室:分别为监督室、重点工程监督室、管理室、安全监督一室、安全监督二室、办公室、财务科。
(三)单位性质
我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属于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事业编制30人,实际3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622.34万元,比2020年1307.61万元增加314.73万元,增长24.07%。其中:财政拨款1619.44万元,比2020年1298.43万元增加321.0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和水利部考核北京市质量内容,对短板、弱项进行强化,制定标准,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加强事中监督。对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通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建设,以点带面,全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20年9.19万元减少9.19万元;其他资金2.9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2.9万元,主要是结转继续使用财政性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987.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0.89%,比2020年772.2万元增加215.63万元,增长27.92%。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634.51万元,比2020年535.42万元增加99.09万元,增长18.51%。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和水利部考核北京市质量内容,对短板、弱项进行强化,制定标准,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加强事中监督。对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通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建设,以点带面,全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单位预算项目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执法经费、水利工程工地扬尘检查与评估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建设、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机构运行保障支出等方面。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5.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64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5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5万元,其他0.65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1.8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3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34.51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共有车辆3台(其中待处置一台,已上交车改办),账面原值85.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