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属于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为: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本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根据业务需要设为5个科室:综合办公室、运行监督部、计划与特许经营部、规划建设管理部、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2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377.37万元,比2020年2358.65万元增加2018.72万元,增长85.59%,其中:财政拨款4377.37万元,比2020年2349.60万元增加2027.7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增加了《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项目资金2079.5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比2020年9.05万元减少9.05万元。
(二)支出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741.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6.93%,比2020年694.95万元增加46.28万元,增长6.66%,主要是因为实有人数增加1人及落实上级单位工资有关政策,故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3636.14万元,比2020年1663.71万元增加1972.44万元,增长118.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更加有效地对中心城区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开展行业监管,将运行监测结果与我单位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工作更好的结合,自2021年起《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项目(预算金额2079.51万元)转由我单位进行申报并实施,故相较于上一年度我单位项目预算总金额增幅较大。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项目预算主要为围绕市排水中心工作职责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保障完成中心城区排水设施运行监测及巡查核查,公共排水管线移交;郊区城镇和农村排水设施巡查核查;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排水设施执法检查、排水许可办理、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工作。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3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3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2万元,其他0.3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37.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636.14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污水处理费。收费依据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执收主体为北京市水务局,收费部门为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收费标准为居民1.36元/吨(京发改〔2014〕865号)和非居民3.00元/吨(京发改〔2016〕612号),收入预计1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17.0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